为进一步提高寝室卫生水平,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营造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经研究,文化创意学院将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的若干规定》,现将规定细则公布如下:
一、文明寝室建设的相关要求
1、各寝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日制度,寝室长负责监督实施。
2、寝室卫生坚持一日一扫,公共卫生区域由当日值日同学完成,个人负责个人卫生情况。
3、各寝室成员须保证用电安全,寝室内部不得使用违章电器。
4、寝室成员不得无故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学院辅导员说明情况并请假。
5、寝室成员和睦相处,按时作息,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文明寝室建设的卫生标准
1、寝室地面洁净卫生,无杂物。地面物品(如鞋子)按序摆放。
2、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整洁无垃圾。
3、棉被、枕头叠放整齐规范,无乱挂衣物,床单整齐。
4、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室内垃圾及时清理,不得摆放至寝室门口。
5、室内装扮优雅,值日表、规章制度张贴到位。
6、盥洗室无异味,盥洗池内无污物。个人洗漱用品分类、按序摆放。
7、阳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垃圾。
三、文明寝室建设的奖惩办法
学校、学院将于每周不定期组织寝室卫生检查活动,学院将以该两项检查结果作为参考指标,对相关寝室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1、确定学院每月平均卫生检查成绩排名位于前10%的寝室为学院“月优秀寝室”并给予表彰。
2、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该寝室或寝室长可参加每学年 “优秀寝室”、“优秀寝室长”的评选。(具体评选通知另行发布)
(1)对每学年三次及以上被评为学院“月优秀寝室”,且无学校、学院卫生检查不合格、无学校通报违规情形的。
(2)对每学年六次及以上在学校周检查结果中被评为“优秀寝室”且无学校、学院卫生检查不合格、无学校通报违规情形的。
3、“优秀寝室长”及优秀寝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推优、评奖、入党等事项。
4、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寝室成员或责任人下学期的评奖评优及推优、上党校、入党资格。
(1)学生干部、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未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学院卫生检查中检查结果连续两次为较差或不合格的(含学校通报违规情形),暂缓寝室成员下学期的评奖评优及推优、入党资格;
(2)使用违章电器、饲养宠物、寝室内有烟蒂、无故晚归甚至不归、私自换寝室的,暂缓责任人下学期的评奖评优及推优、入党资格;
5、凡出现以下两条件之一者,影响寝室成员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奖学金等级做降级处理(如一等奖学金降为二等奖学金)。
(1)本学期学校、学院卫生检查三次及以上不合格(含学校通报违规情形)的。
(2)本学期学院月平均卫生检查成绩两次及以上排名位于后10位的。
以上规定由文化创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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