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文创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 文创学院     作者 : 文创学院     时间 : 2017-09-14

         文创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28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组长:范小春,成员:郭持华、周微微、郭冶、陈孟伟、王军芬、周凤琴。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为基本原则,突出对学生科研潜力、创新意识、专业能力等综合方面的考察,以提高研究生招生生源质量,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

第四条 2017年度学院推荐产生正式推免生1名,替补推免生1名。

第二章 推荐标准

第五条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我校纳入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三本转入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4.前3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

5.有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者优先推荐:

(1)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授权取得发明专利;

(3)参加一类学科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以获奖成绩高者优先);

(4)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全国重大专业赛事上荣获优异成绩。

5.英语基础较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含)以上(参加其他语种者四级考试者、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参加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者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5%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0(含)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

6.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正常考核无不及格课程。

第六条在学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公开联名推荐,经学校(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专业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第三章 推荐工作程序

第七条 推荐工作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1),于9月15日12:00前向学院教务科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择优确定初选推荐名单。9月19日对初选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上报推免生进行再次遴选,确定建议名单。

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推免生按要求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的相关手续。

第四章 其他说明

第八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得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并需签署相关承诺书(附件2)。

第九条 被确定的推免生到规定截止时间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资格即失效。

第十条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学生若有异议,可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杭师大学〔2017〕88号)中的有关条款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推免生为普通推免生,专项推免生推荐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学院

                            2017.9.13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学号

姓名

出生日期

相片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院

专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英语四六级(或托福、雅思)成绩

已获学分数

平均学分

绩点

奖惩情况

参加学科

竞赛情况

参加科研

工作情况

其他

学院意见

学生所在专业人数:    专业排名:       学院推荐顺序: /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盖章

学校意见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注: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本人阅读并理解《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的《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中的所有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伪行为,承担由此带来一切后果。

2.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按期完成本科阶段的各类学习任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及以上,第四学年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3.诚实守信,不再报名参加统考、就业和出国留学,按接收高校要求准时入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如违反承诺,同意取消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或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如已评选上,则取消该荣誉称号;同意以此作为不诚信记录归入本人档案,并通报拟接收单位。

承诺人(签名)                  

二○   年   月   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号楼4层
Copyright@2019 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
电话:0571-28865774
监督邮箱:wcxyjw@126.com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 官方微信
  • 学院文件
  • 表格下载
  • 党建工作
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号楼4层
电话:0571—2886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