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我校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根据浙财教字〔2007〕174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全校共设40个名额(含钱江学院10名),文化创意学院共有1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 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 项或是2 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请办法
1.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2.各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必须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最后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有关表格详见附件1-2。
3.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并盖章,请相关学院配合做好工作;
4.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的阅读附件《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五、材料报送
1.请于2019年9月27日12: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到wcxypjpy@126.com (命名格式为:班级名+申请者姓名+文件名),纸质稿交至恕园1-405,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7089。
文化创意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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