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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工办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0-09-09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学校通知,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文化创意学院全体在读本科生(含2020级新生)。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二、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1)有认定需要的同学(老生+新生)请下载附件1《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如实填写各项内容,要求:“家庭成员信息”只填写主要成员,包括父母、未婚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其他亲属不填写;“家庭年总收入”为必填项;“类型”中“特殊群体”与“其他群体”二选一,“特殊群体”需要与家长确认,勾选的选项务必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或照片“其他群体”如不属于上面的三种情况,务必要勾选其他情况,并在后面写明具体家庭困难情况;“申请资助项目”请如实填写;承诺栏需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可打印(未成年学生须由监护人签字承诺),请同学们实事求是,诚信为本,如有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2)申请人同时下载打印好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表》,其中的“民主评议一栏中的“困难等级”是由评议小组认定后填写,困难生无需自己填写。附件1和附件2必须齐全,一同交至班评小组。所有的表格必须只能一页(单面)
   2.班级评议: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

1请各班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由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委为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凡递交申请表即不可以成为评议小组成员),填写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表》,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情况审核及档次评定,简单描述陈述理由后由班主任手写签字。班评小组名单(附件49月15日晚上21:00之前发给勤工助学中心刘宇纯同学邮箱1501887071@qq.com文件名专业班级+困难生认定班评小组

2班级需填写《2020-2021学年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信息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表。在填写该表的家庭困难情况简介”一栏时,特困生的填写要凸显他/她符合特困生的哪几点条件(详情请见通知里班级评议一栏),如果是家人重病,必须写明是哪一类疾病。“家庭困难情况简介”要求概括描写(电子表格中有范例)。电子表格中的信息必须按照困难程度降序填写(把班级认为最困难的排在最前面,以此类推。)


三、补充说明
1.【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2.【特别注意】

1)困难程度分为两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①烈士子女;

②孤儿或单亲家庭、家庭经济收入无法缴纳学杂费者;

③家庭因遭天灾人祸(如洪灾、水灾、严重疾病等)无法缴纳学杂费者;

④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建档立卡家庭、特困供养、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未能按学校要求及时注册或处于休学期间者;

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谎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者;有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现象者。

学院将对班评结果进行复审,并根据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和档次的修订。

 

四、材料报送

1.请各班收齐并确认纸质表格无误后,于2020年9月17下午16:00将困难生认定的纸质表格(每人的附件1和附件2需订在一起,附件1在上,附件2在下,一定要有班主任签字),送交到恕园1-405朱老师处。以班级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单独交材料。
   2.各班2020年9月17下午16:00附件3《2020-2021学年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凌梅霞同学邮箱2206177910@qq.com,文件名:专业班级+困难生信息登记表和统计表。

备注困难生的认定是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的基础,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的申请一般会在每年10月开展,请各位同学届时关注。


如未尽事宜请与勤工助学中心联系,联系人:

学工办老师,联系电话:28867089;

学院勤工助学中心凌梅霞同学,联系电话:15778567324,

学院勤工助学中心刘宇纯同学,联系电话:19858121448。


附件1: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信息登记表

附件4:评议小组名单(班级用)


文化创意学院学工办

文化创意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20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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