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纵深推进团学组织改革,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将实现个人青春梦想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紧密结合,院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和共青团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评议内容
团员民主评议分思想发动、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组织审核五个阶段,针对我院团员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经分团委、团总支审核,确定评议等级。请各团支部结合团员民主评议情况,认真做好本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选工作。
1.考核内容
以团员履行基本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为主要依据,实行“2+1”的考核模式,“2”为基本表现分和建功表现分,“1”为“一票否决”情形。考核分值由基本表现分和建功表现分累计而成,其中基本表现分实行倒扣分制,建功表现分实行得分累加制。
(一)基本表现分(60 分)
团员在日常表现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予以相应扣分,扣分标准参考《浙江省共青团员“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分值表》。
1.无正当理由缺席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组织的其他会议;
2.无正当理由缺席团课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
3.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4.未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5.未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6.未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7.在参加团的活动时未佩戴团徽徽章;
8.其他明显不履行团员基本义务的情形。
(二)建功表现分(40 分)
学生团员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学习和自律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助力学校发展、家乡建设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建功表现分包括:1.岗位建功分(15 分):主要根据团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情况予以赋分,主要包括取得的实绩、获得的荣誉等;2.社会建功分(15 分):根据团员参与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情况予以赋分;3.特色目标建功分(10 分):主要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根据团员积极参与助推中心大局工作等情况予以赋分。
(三)“一票否决”情形
团员存在以下任意一条“一票否决”情形的,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团员:
1.理想信念缺失,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信仰宗教或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团;
2.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团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团的组织意识淡薄,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4.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
5.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
6.本年度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2.考核结果运用。
以团员的年度考核分值为依据,将团员评定为优秀、合格、警示型三个等次。优秀团员原则上数量控制在总数的 30%以内(年度考核总分一般在 90 分以上);年度考核总分低于 70 分,或基本分扣分超过 10 分以上的为警示型团员;其他情况为合格团员。对优秀团员,由所在团支部予以通报表扬,可推报参加当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并择优上报所属党组织优先推荐入党。对警示型团员,由所在团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帮助教育,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连续两年评定为警示型团员的,按照不合格团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评先评优工作
(一)评选奖项设置及名额
先进 团支部 | 优秀 团干部 | 优秀 团员 | 优秀志愿者 | 最美青年志愿者(十佳)候选人 | 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 十佳团员候选人 | 十佳团干部候选人 |
3 | 6 | 8 | 6 | 1 | 1 | 1 | 1 |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
各类奖项的具体评选条件与要求参见《2020年度杭州师范大学团内评先评优工作手册》(附件3)。
(三)评选时间与流程
请各团支部在3月8日前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完成民主评议各项考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将《文化创意学院团员民主评议评分表》(附件1)、文化创意学院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2)及评先评优相关《推荐表》、《申报表》、《报名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院团委(恕园1-405),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命名“XX团支部2020年度共青团民主评议及评先评优材料汇总”发至邮箱:whcyxytw@126.com。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老师 28867089 杨同学 13386569377。
文化创意学院团委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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