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规定,2021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结合学生2020-2021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我校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我院推荐候选人为1人,推荐竞争性选拔候选人为1人。推荐为候选人的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学院根据名额确定候选人并进行排序,填写《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研工部,推荐为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的学生需填写《2021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2.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21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5.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20年9月—2021年8月;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各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
2.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
3.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4.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 9月27日-9月29日;
(2)学院审核时间: 9月27日-10月10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四、注意事项
1.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评比。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1831;林媛媛,18857875190。
文传创意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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