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文化创意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试行版)》(附件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认真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2018-2020级本科生
二、评奖评优项目
(一)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和《文化创意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试行版)》(附件1),现正式启动综合测评工作。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本人自评、班组评议、班主任审核、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4个程序。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寝室至少有1人,需有非学生干部成员),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先由学生本人填写《文化创意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进行自评,再通过班组评议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提出修正意见。班主任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结合学生自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总评结论。同时填写《班级综测评定公示汇总表》(附件3),并在钉钉班群内公示,班主任签字确认上交。如有异议,由班评小组进行复评公示。
学生会学术部将对班评小组结果进行审核,最后由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学生在自评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班组评议与班主任总评可否定其相应等级,直至确定为不合格,并严肃处理。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化创意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试行版)》(附件1)的相关要求,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绩点排名产生。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20%、30%、40%分别可申请评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评定最终人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为10%、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5%(根据班级人数四舍五入)。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评奖学期无违纪处分;学生基本素质评价为优秀,发展素质评价良好及以上;体测成绩不低于80分;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文管班级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文创类班级学生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
(三)单项奖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分道德风尚奖、学业优秀奖、创新创业奖和文体活动奖4项。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2项单项奖学金,已获得经亨颐奖学金、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单项奖评选。
各类单项奖的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单项奖学金”的具体说明。特别注意,单项奖中的学业优秀奖不区分等级,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中排名前25%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必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否则不予申报。
三、评选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评选要求
1.请各班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认真开展上述工作。体测成绩、寝室安全通报汇总、查寝成绩统计、志愿者时数汇总、讲座次数统计、课堂考勤汇总(含旷课和违纪)、2020级新生晚自习统计、运动会参加名单等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数据详见钉钉班团群文件。
2.绩点排名未公布前,请各班先做好综合测评工作,交学院审核综测部分;绩点排名出来以后,再交最终奖学金评定结果。如绩点排名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前还未公布,报送日期会相应延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单项奖不需要班级评定,班评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由班长统一收集报送;
4.《班级综测评定公示汇总表》(附件3)、《班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4)上需填写全班同学信息并事先在班内公示,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也需要填写基本素质、发展素质和绩点排名等信息。
(二)报送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请各班班长于10月2日下午16:30前将班级全体同学的《文化创意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班级综测评定公示汇总表》(附件3)、《班评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的电子稿发送至wcxypjpy@126.com,学院评审小组先对综测部分进行审核,若有问题会及时联系班团。
10月10日下午16:30前(若绩点及排名还没出会延迟上交时间)请各班班长将班级全体同学的《文化创意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填写完整的《班级综测评定公示汇总表》(附件3)、《班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4)的电子稿发送至wcxypjpy@126.com,纸质稿夹好交至恕园1-405。
特别注意:佐证材料用于班评小组内审核,不需要上交学院。《班级综测评定公示汇总表》(附件3)和《班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4)务必在钉钉班群内公示再上交。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院学生会学术部联系,联系人:沈佳怡(手机:17857688964,),沈佳易(手机:18906629210),学工办王聪老师(电话:28861831)。
附件1:文化创意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试行版)
文化创意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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