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我校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根据浙财教字〔2007〕175号文件精神,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根据浙财教字〔2007〕176号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名额分配相关政策说明
1.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9名。
2.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11名,二档27名。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4.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认真仔细阅读《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3),严格按照材料填写规范和要求,填写《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于10月26日16:00前将纸质稿交至恕园1-401,电子稿发送至2811076355@qq.com,命名格式为:班级+申请人姓名+文件名。注意:纸质版和电子版都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交,方可认定为报名成功,缺少任何一样都无参评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2.在递交相关纸质与电子材料后,申请人请于10月20日-10月26日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登录方式:
①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
②登录方式:账号为身份证,密码为账号后加Xs@2022,例如账号为123456,则密码为 123456Xs@2022。(X大写 s小写,首次登录后需要修改为用户自己的密码。
未尽事宜请与孙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7089,院勤工助学中心张莉同学,电话19157725785,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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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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