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本科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下称“本创”)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管理、运作、完成项目。
2.注重项目专业性、创新性、实践性和项目成果的转化。
3.注重项目与实践教学、课堂教学内容的衔接和互动,推动实践教学改革。
二、立项内容
1.创新实践项目。主要面向理工类专业申报,针对本专业所学知识的拓展和延伸而开展的学术科研项目。
2.研究性学习项目。主要面向文史类专业申报,针对社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本专业知识开展的调查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面向我校校内学有余力并对创新实践、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开展,由学生自主进行申报;倡导团队协作,组队参与,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也鼓励研究生参与(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应有专业教师负责指导。
2.因毕业实习、论文撰写、就业等影响,原则上毕业班的学生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3.凡已经立项(或已确定推荐拟立项)的校级“挑战杯”学生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为了达到项目训练的最大化,各项目除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外,还需明确项目成果形式,并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项目成果,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原则上不予延期。
四、立项数量
1.本次项目立项总数为270项。
2.本次立项项目,经培育后可在2024年继续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项目经费
1.项目建设经费由学院给予资助,资助额度参照往年。经学院验收,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认定为校级“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六、项目申报与管理
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2),在5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7201619@qq.com,5月12日前将含导师签名的纸质稿交至恕园1-401王聪老师处。
2.学院根据立项名额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拟立项项目。
3.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最终确定认定项目并公布。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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