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团总支)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支部组织力,根据团市委通知,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二、评定标准
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请各团组织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3年版)》(附件1),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一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一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评定步骤
(一)团(总)支部对标自评(1月17日前完成)
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总)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 2023 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 字左右)。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基层团(工)委复核团(总)支部自评结果(1月24日前完成)
基层团(工)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总)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
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团的领导机关抽查评估
省市两级团委将于1月25日起抽检各基层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总)支部发挥作用、示范引领情况,注重剖析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
四、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方可参评2024年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与“全国活力团支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团支部风采展示大赛”等评比。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2年、2023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五、注意事项
1.智慧团建系统新增自动判定情形。一是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不足3次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二是未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自动判定“软弱涣散团支部”;三是团员教育评议比例低于70%的,直接判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四是年满18周岁的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的比例(保留团籍的党员计入基数)不低于70%,否则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指南:团员个人信息首页-是否递交入党申请书)
2.请各团组织务必在:完成主题教育实践录入、完成组织生活会录入、完成团员评议录入、确定有年满18周岁团员提交入党申请记录四项工作后,再录入支部对标定级。
未尽事宜,请联系:
孙老师28867089,俞老师
院团委中心 阮绿野、冯妍滢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2023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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