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学院教务科核查反馈,以下学生因旷课违反《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杭师大教〔2017〕26号)、《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杭师大学〔2019〕63号)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学生通报批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学生,经研究决定给予违纪学生通报批评一次,以实际通报时间为准。
附:通报名单
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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