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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文传学工     作者 : 文传学工     时间 : 2025-10-21

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资助对象(2025-2026学年认定)。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1.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2. 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故不能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四、工作安排

1.学院按所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我院有一档助学金名额21个,二档助学金名额52个

2.学生申请时间为10月24日之前:填写附件1和附件2在10月23日晚22:00前将两个附件的电子稿发送至wcxyxgb@126.com,命名格式为:班级+申请人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在10月24日中午11:30前将附件1纸质稿上交到下沙8号楼501或仓前恕1-401,并在10月24日晚20:00前学工平台的“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评选需要的支撑材料(需包括申请表和成绩排名)。

3.学院审核及公示时间为11月7日之前:学院将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实际情况和需要、学业成绩以及已获得的奖助情况等,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4.各学院公示后,学校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公示,公示无异后,向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8860782;院勤工助学中心洪雪、席钰钉钉。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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