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我校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根据浙财教字〔2007〕176号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经过学校困难认定程序认定有困难的。
三、名额分配及相关政策
我院国家助学金一档为20个,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二档为44个,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元。
四、申请办法
1.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2.请仔细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不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请表将被退回。
五、材料报送
国家助学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中午12:00。请有申请意向的学生务必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到恕园1-405(贴着“国家助学金”的绿色盒子里),电子版发到wcxyqgzk@163.com,文档命名格式:“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注意:纸质版和电子版都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交,方可认定为报名成功,缺少任何一样都无参评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朱老师,联系电话:28867089。
文化创意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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