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文传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第二轮通知

来源 : 文传学工     作者 : 文传学工     时间 : 2024-11-01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2024年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评选的通知》,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学校本次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根据《文传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2021级乐佳怡、2022级毛紫依同学已获得推荐名额,且无需再公示;剩余1个名额在全院范围内公开申请并重新计分评选。

2.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尚未公布,因此目前已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不影响本次国家奖学金申请。

4.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要求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均位列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决定具备申请资格

四、申请办法

1.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2.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的阅读附件《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五、材料报送

1.请申报的同学,于11月4日(星期一)16:00前报送以下材料:

本学院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②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4)

③上述所有佐证材料;

一份包含个人介绍、个人经历、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动画影视作品等内容的展示PPT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要求文件命名“姓名+国奖申请+联系方式”提交至指定地址(建议使用微信或谷歌浏览器打开):

https://send2me.cn/I09cSDLp/S1-TSVvoHbKsvg

所有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候。

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说明要求规范填写申请表!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28860782。


附件材料



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24年11月1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号楼4层
Copyright@2019 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
电话:0571-28865774
监督邮箱:wcxyjw@126.com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 官方微信
  • 学院文件
  • 表格下载
  • 党建工作
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号楼4层
电话:0571—2886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