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一般为特殊群体)和一般困难二档。各班级应以多种形式向学生全面宣讲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目的、标准及流程,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通知和要求。
三、具体内容
本科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学工平台”)(https://xgxt.hznu.edu.cn/)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9月15日—10月10日(本科生老生);10月10日—10月20日(2023级本科生)学生在学工平台的“服务大厅-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项目中确认学生信息,填写困难档次和申请理由,并上传《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需上传完整的“民主评议”栏意见,评议组组长为各班班主任)。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本科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步骤分解图
2.学院审核。学院在学工平台中“学生资助-困难生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
3.学工部审核。学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4.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学工平台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五、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以及另一位班级委员构成),负责组织、审核本班级同学的申请。在评议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认真进行评议。
(二)各班级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三)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勤工中心文钰婷、董伊晨钉钉,孙老师28867089。
文化创意与传媒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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